关于请病假事情疑问 我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在三级医院看的,医院给出事了诊断正明书,病历本,要休息三天,结果单位说,1,没有病假条不给算病假,可是大夫说诊断证明书就是病假条,2即便有病假条,单位也不给算病假,因为不是大型医院看的病,不算数,请问,单位的说法合法吗,我该如何回驳
2011-04-18 17:47 fit959……(天津-南开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1年04月23日 20时15分
病假条与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两个概念,病假条即职工向单位因病申请看病或休息的书面报告。有些单位请病假不用书面申请,给领导打个电话即可,这就是所谓请病假。有些小病不用上医院,单位允许在家休息也行。有些疾病诊断证明书上载明休息某天,这只是建议,并无法定的效力。这要看单位是如何规定的。一般情况是这样的,凡看病必须要请假(或请假必须有书面报告),凡休息必须有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载明了休息的时日)。对于所以你说的情况,要看你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光凭个别领导临时判定是不合理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4-18 20:22
不合法,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3 齐志龙律师 2011-04-19 08:55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