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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后病假薪金发放的咨询
关于产后病假薪金发放的咨询 我太太从2010年8月份开始休产假,至2011年1月中旬产假休满。她在产前就有眼底出血的症状,直至今天(2011年4月)仍未康复,暂时无法继续正常工作。
    从2011年2月至今其公司一直按照原工资的70%发放薪水、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但这周收到消息,公司打算从今年5月开始给她做停薪留职,不再发薪,并通知我们自费缴纳社保。
    我太太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4年多了,请问,他们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们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待遇呢?

盼您回复,谢谢!
2011-04-15 10:32 yuanyu……(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4-15 16:13
不合法,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2 齐志龙律师  2011-04-15 13:46
若有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王德民律师  2011-04-15 15:54
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解决。
4 李建成律师  2011-04-15 16:33
不合法,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1-04-17 18:36
产假期满,你太太进入医疗期,医疗期内是要发放病假工资,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需要看你太太的医疗期为多长时间,具体你到我所,帮你计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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