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名成立不 在网络上以耍朋友的形式像女方(也就是原告)借了25万5700元,而且双方都没见过面的 ,男方(犯罪嫌疑人)是在成都的,女方是河北的人,这笔巨额财款是在一年内共计20多次打给男方的, 请问一下,这罪名成立的话 要判多少年 ,辩护的话能有少判的机会吗?谢谢!是带有欺骗的 男方是谎称自己有车有房 工作单位也好 ,家庭条件很好 , 在与被告人耍朋友 ,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男方但是每次要钱的是说像女方借的
2011-04-17 17:00 FbL2597(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4-17 18:01
建议及时报警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