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成立吗?会怎么判? 09年8月份我父亲和一朋友(a)在酒店喝酒时又遇到一人b(也认识但关系一般)后与b发生口角要打他,(但没打)最后b报警警察来后要我爸上车他就和不配合和(多个)警察撕扯推拉在撕扯过程中其中一名警察好象是手受伤了最后把我爸带走然后按行政拘12天加罚金700元处理的而事情过了好几个月了上个月他们又找我父亲谈材料12月28号下午又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把我父亲带走说是那个警察现在手指已经鉴定出轻伤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拘押在看守所里请问我爸这个案子最终的结果会怎样?要是打官司的话我们赢的几率能有多大
2011-04-04 10:36 yvv6823(江苏-徐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04 10:47
这是公诉案件,你们可以向公安或检察院提意见。
2 刘培辰律师 2011-04-04 18:38
你爸爸已经涉嫌犯罪,建议尽快聘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做好辩护,争取从轻处罚。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