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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家企业工作了十七年,辞职后能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吗?
在同一家企业工作了十七年,辞职后能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吗? 我是外埠城镇户口,在北京同一家企业于1993年起连续工作了十七年,因单位未给予补上社会保险,只给我上了近5年的社会保险,我提出补上保险未果,故我提出辞职,辞职后能要求单位补上保险并给予经济补偿吗?
2011-04-17 09:06 qUU3738(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4-17 09:12
单位应该为你补缴社保费用的,协商不成,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2 胡爱军律师  2011-04-17 09:16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及支付未上保险的经济赔偿
3 赵江涛律师  2011-04-17 09:23
可以索赔
4 孙新律师  2011-04-17 10:15
可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要求经济补偿金。
5 李同红律师  2011-04-17 10:46
你好,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付玉阁律师  2011-04-17 11:04
可以的,但需要有上班证据,可以准备材料提出申请,有问题联系付律师13910429429
7 李建成律师  2011-04-17 13:46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8 常路律师  2011-04-17 15:36
你好,
1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
2 你可以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要求补缴社保。详情来电咨询:1590112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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