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犯有过错,劳动合同期没满,劳动者要求追回我公司29月合同期没满工资。请各位师兄给点意见谢谢 我公司员工xxx于2007年12月29日起至2010年12月28日止,与我公司签定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因员工多次犯有严重违规,我公司经过会议分析于2008年7月份与xxx解除劳动合同。因xxx多次违规我公司并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其本人。
现xxx要追回我公司劳动合同期没满的29个月工资。
1.请问我公司需要赔偿这29个月工资吗?(需要/不需要)为什么?劳动法哪一条可以说明。
2.xxx犯有过错我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xxx,请问我公司做法是正确的吗?(正确/不正确)为什么?劳动法哪一条可以说明。
现xxx要追回我公司劳动合同期没满的29个月工资。
1.请问我公司需要赔偿这29个月工资吗?(需要/不需要)为什么?劳动法哪一条可以说明。
2.xxx犯有过错我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xxx,请问我公司做法是正确的吗?(正确/不正确)为什么?劳动法哪一条可以说明。
2008-09-26 11:41 zzesnk(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8-09-26 11:44
交易你带相关资料店面咨询当地律师。
2 110网律师 2008-09-26 11:50
关键看你们解除合同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 陈新明律师 2008-10-02 15:52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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