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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方面问题
劳动方面问题 公司一直没有为劳动者(已工作八年)买社保,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一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劳动者基本上没有对自己有利的书面证据。现劳动者已超过退休年龄三年,请问该劳动者还能享受劳动法的保护吗?能得到相关补偿吗?用什么途径能更好的得到支持并最大限度地维护权益呢?谢谢!
2011-04-12 18:22 top088(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1年04月23日 19时55分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统筹金是法定的,甚至不容许双方做否定性约定,单位没缴的必须补缴。没答书面劳动合同,法律认可事实劳动合同,如果持续经过2008年元月1日以后超过了一年的,法律推定双方已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工资低于当地劳动部门公布的最低标准,你可分期计算一下,要求其补足。你没有直观的证据不要紧,你只要证明你曾是其单位的职工即可,你可主张你那一年干到那一年,如果单位否定,法律规定由其主张否定性证据,如果不能否定,推定你的主张成立。你单位给你打工资的银行卡的账单就可证明你们的劳动关系。你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你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但投诉的最大的结果往往是单位处到行政处罚。真正能解决你的实际的经济问题的还是劳动仲裁,你可将上述请求一并提出。
2 110网律师  2011-04-12 23:16
只要是劳动者都可以获得法律的平等保护。既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就及时请求劳动局调查处理。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及要求补办相关保险。相信劳动局会给你一个满意答复。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4-13 18:11
受劳动法保护,能得到补偿,提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1-04-15 21:12
1 可以通过仲裁要求补足工资,2 建议委托律师或去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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