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额支付补偿金怎么办 爸爸在原单位工作有6年,现因患有颈椎病,单位与父亲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应该补偿6个月的工资(每月税前约有2600元左右),但单位只愿出5000元补偿金,并说如不愿接受这样的条件到合同终止后不再续签。没几天奶奶又患重症急需用钱,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了5000元的补偿金协议,请问,像这种情况未足额领取补偿金该怎么办,谢谢。。
2009-06-23 16:17 palpal……(上海-闸北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姚艳艳律师 2009-06-23 16:26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2 孙新律师 2009-06-23 16:27
到企业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可以得到你的权益.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3 李华平律师 2009-06-23 18:12
由于双方已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你的主张会比较难得到仲裁支持。
4 110网律师 2009-06-23 23:46
你对法律理解错误,按规定只能取得两个月的补偿金,因此单位已足额支付了;可以对上次劳动仲裁未主张的劳动争议再次提起仲裁,但是已申请过的,不能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