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结婚债务的问题 06年年初结婚,婚后两人就一直分居,累计两人在一起共同生活不会超过2个月)每年就是过年时女方才回来几天,(女方不顾全家人的反对坚持在广州,估计是被人包养,但没有证据),因为结婚,男方全家这几年都在还债务,(男方全家都是农民,收入就几百到一千)到现在还欠1.4万(男方妹妹的),现在两人要离婚,是否能要求女方承担因结婚所欠债务的一半?
2011-04-12 14:34 uqj5863(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肖小兵律师 2011-04-12 14:43
男方妹妹的1.4万应属于共同债务,可要球女方承担一半,但必需要有相应证据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1-04-12 17:33
要看什么时侯借的,如果是婚后借的,就是共事债务,不过,你这个可能比罗难。因为,你跟她一直分居。分居期间的债务,她不一定会承担。
你啊,花这么多钱,当初怎么不了解清楚呢。
你啊,花这么多钱,当初怎么不了解清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