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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有关于债务纠纷的问题想请教您
老师您好我有关于债务纠纷的问题想请教您 事情是我的一个朋友委托我问的。去年她家给介绍个对象,见面同意后即订了婚,男方订婚给了女方26000的彩礼,其中6000用于给女方买了衣服,两人相处一年后感觉性格不合分开了,女方把彩礼剩的两万给了男方,可是男方不同意,要求女方给两万二,否则即起诉女方,请问这个彩礼钱是不是应该给他,男方起诉能否胜诉?补充一下,老家有个习俗,如果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分开其实一分彩礼都不退的!提前谢谢您的帮忙
2011-01-04 16:20 maomao……(河北-衡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1月04日 16时26分
你好,婚姻法解释中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对方。地方习俗也不能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抵触。但是26000中的6000元,应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予,女方只需返还男方20000元即可。
2 110网律师  2011-01-04 16:24
彩礼应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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