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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调动我工作,我不满意递交辞职
关于公司调动我工作,我不满意递交辞职 我本来是酒店经理工作,老板与月初调动我的工作,让我负责接旅游团工作,我的工资以前是2000元一个月,现在是基本工资600,加接收旅游团客流数量的提成。
我做了几天后  不满意,就想老板递交了辞职报告。请问 因为我与老板并没签劳动合同,但是我为老板工作一年有余,请问我递交了辞职报告后能不能获得补偿?
2009-06-22 10:30 bluest……(江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6月22日 19时56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属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你要辞职必须在30天前提交辞职报告,如果你有证据证实你实际上班的时间,你可以要求你公司支付你双倍工资,原因是公司应该跟你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
2 沈英华律师  2009-06-23 21:32
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但可要求双倍工资。
3 110网律师  2009-06-23 21:47
公司调动你的工作须征得你的同意,如果你不适应新的工作,你可以辞职。由于公司未按规定给你签定劳动合同,你可以为此要求公司从08年工作开始的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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