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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已判离婚协议中房产条款撤销,下一步怎么走?
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已判离婚协议中房产条款撤销,下一步怎么走? 我和前妻离婚时,对方有重大欺骗和胁迫使我将属于我个人的婚前财产房子给了她。随后她就拿《民政局的离婚协议》将她的房产证办理并做了恶意抵押。但离婚后房子一直是我住着,她并没有钥匙。离婚3个月后我以欺骗和胁迫为由将她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子给女方的条款,并判令房子归我所有。在庭审中我提交了详实的事实陈述和各种证据。法院最终判定民政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子给女方的条款撤销。但因为抵押存在并未判令房子归我。请问下一步怎么去撤销她名字的房产证,并恢复我的房产证?
2015-07-10 21:35 格子13(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5-07-10 21:43
具体的到房管部门办理的
2 刘秀章律师  2015-07-10 21:46
需要结合具体证据定
3 齐志龙律师  2015-07-10 21:50
具体需要根据证据综合分析
4 孙瑞岭律师  2015-07-11 08:29
房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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