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已判离婚协议中房产条款撤销,下一步怎么走? 我和前妻离婚时,对方有重大欺骗和胁迫使我将属于我个人的婚前财产房子给了她。随后她就拿《民政局的离婚协议》将她的房产证办理并做了恶意抵押。但离婚后房子一直是我住着,她并没有钥匙。离婚3个月后我以欺骗和胁迫为由将她诉至法院。提交了详实的事实陈述和各种证据。法院最终判定民政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子给她的条款撤销。请问下一步怎么去撤销她名字的房产证,并恢复我的房产证?
2015-07-07 17:41 格子13(山东-德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德州知名律师付宗峰律师 2015-07-07 22:28
你好,到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协助办理房产过户,具体你可以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