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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已判离婚协议中房产条款撤销,下一步怎么走?
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已判离婚协议中房产条款撤销,下一步怎么走? 我和前妻离婚时,对方有重大欺骗和胁迫使我将属于我个人的婚前财产房子给了她。随后她就拿《民政局的离婚协议》将她的房产证办理并做了恶意抵押。但离婚后房子一直是我住着,她并没有钥匙。离婚3个月后我以欺骗和胁迫为由将她诉至法院。提交了详实的事实陈述和各种证据。法院最终判定民政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子给她的条款撤销。请问下一步怎么去撤销她名字的房产证,并恢复我的房产证?
2015-07-10 09:52 格子13(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5-07-10 11:16
关键还有抵押的存在。
2 陈晓云律师  2015-07-10 10:54
可依据生效判决申请恢复登记
3 易德铭律师  2015-07-10 11:48
凭法院的判决到房管局办理你的房产证
4 110网律师  2015-07-10 12:04
可依据生效判决申请恢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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