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事件 在工地因工具发生口角,对方三十几岁男先骂又压倒我方近五十岁的女性在地,用脚踢使其全身软组织不同程度的挫伤,当时我方有报当地110,来了之后只记录了我方,直接包工头并没有指认凶手,后大老板到场之后把警察叫到一边,事情就这样杳无信息,第二天当我到工地时,老板把凶手支走,为维护其工期。现在想问一下:我方的误工费和陪护费{治疗费有谈好}找老板要合理吗?
2011-04-09 13:08 弱示群体(湖南-娄底)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04-09 13:44
应当要求打人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