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在处理打架事件要求交费 我在小区门口与保安发生打架冲突,双方均有受伤在医院看病,到派出所处理时要求双方先交3000元钱之后再处理,请问这合理吗?
2011-04-07 09:46 桂修宏(陕西)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4-11 10:19
派出所的行为显然属于非法行为,你们有权拒绝交纳,同时你们也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院投诉举报违法行为,要求给予相关责任人以相应的处分。必要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4-07 12:23
不合法,具体来电咨询,潘明强律师,电话:15809277860
3 康治斌律师 2011-04-07 14:12
不合法。派出所处理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当事人的任何费用。
4 2011-04-07 22:2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派出所的行为显然属于非法行为,你们有权拒绝交纳,同时你们也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院投诉举报违法行为,要求给予相关责任人以相应的处分。必要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派出所的行为显然属于非法行为,你们有权拒绝交纳,同时你们也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院投诉举报违法行为,要求给予相关责任人以相应的处分。必要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5 2011-04-08 07:08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