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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成立公司,挪用公司资金订货。
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成立公司,挪用公司资金订货。 1、公司销售人员与财务人员,在职期间注册成立了相同经营范围的公司,从事经营活动;
2、在其经营自己的公司过程中,私自挪用了公司账上资金为其销售的客户订货,至今没有归还货款,目前查实的款项1万元,还有3万左右账目核对不上,已超过6个月;
3、财务人员,私自调高自己公积金缴费基数,造成公司额外负担费用。
2015-07-10 12:04 new_be……(辽宁-大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07-10 14:36
可以报警处理。
2 彭沈惠律师  2015-07-10 12:43
因本案可能涉及刑事责任问题
3 刘丹律师  2015-07-10 13:50
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4 110网律师  2015-07-10 15:56
本律师目前刚处理完一个类似案例,效果很好,建议来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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