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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问题,解除劳动关系这样可以吗?>
辞职问题,解除劳动关系这样可以吗?> 我于2009年6月7日递交辞职报告,部门领导同意,公司领导也同意并在辞职报告上签字了!可当我那着辞职报告去办理离厂手续时,单位要求我赔偿空岗损失共记3万多元,请问我应该赔偿吗??我不去赔偿就拿不到解除劳动的证明,我怎么办?谁能告诉我~
2009-06-17 13:59 wangha……(新疆-石河子)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6-17 14:06
不用赔偿。
2 张进军律师  2009-06-17 14:53
可以依法仲裁,单位的要求不合法,可以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6-17 15:43
公司的要求是无理要求,可以拒绝,必要的时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并要求单位给你补偿金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6-18 23:43
快捷方式: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委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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