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争议 我2007年11月12日入职,2009年6月15日离职,公司只从2008年11月12日给我交了养老保险,请问我要求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索要双倍的工资补偿,可以吗,超过诉讼时效了吗。我可否要求公司对头一年的保险进行经济补偿。
2009-06-17 13:04 leizhi……(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09年06月17日 13时08分
公司如果没有和你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倍工资,诉讼时效是从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