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店这样拖欠领队工资可以吗? 本人在户外店当上班有半年,由于工资没有补助没有提成,法定节假日上班没有三薪只有800底薪,担任领队3个月后我提出辞职,经理当场答应.我便交了手头上的工作用品。
15天后到了结算工资的工资的时候,他又多一条交接工作,说等公司招聘到领队之后,要我们把每一条所探的路线给后来的领队都带一遍... 然后才能发工资。(该理由我认为无法接受,在最初上班的时候也没有听说这么一个规定,由于是私企我们是口头协议。我不在这里上班已经有半个月了,如果交接这样进行,我将没有办法进行正常工作同时也影响了我的生活.
双方争辩不下,我该怎么办?
15天后到了结算工资的工资的时候,他又多一条交接工作,说等公司招聘到领队之后,要我们把每一条所探的路线给后来的领队都带一遍... 然后才能发工资。(该理由我认为无法接受,在最初上班的时候也没有听说这么一个规定,由于是私企我们是口头协议。我不在这里上班已经有半个月了,如果交接这样进行,我将没有办法进行正常工作同时也影响了我的生活.
双方争辩不下,我该怎么办?
2009-06-16 17:08 西安小希(陕西)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宏超律师 2009-06-16 20:48
协商解决,负责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6-16 21:54
继续协商,否则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6-17 16:54
协商解决,负责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6-17 17:24
协商解决,否则起诉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6-17 18:00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从2008年的上班第二个月开始,单位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
2、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有规定每周休一天,也是合法的。如果没有合同或者没有规定每周休息几天时。就应当按照加班支付百分之150付工资,休假时间加班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百分之300付工资。
3、还可以要求单位为你交上班期间三金。
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超过半年按照一个月工资支付,没有超过半年按照半个月工资发经济补偿金。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1、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从2008年的上班第二个月开始,单位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
2、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有规定每周休一天,也是合法的。如果没有合同或者没有规定每周休息几天时。就应当按照加班支付百分之150付工资,休假时间加班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百分之300付工资。
3、还可以要求单位为你交上班期间三金。
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超过半年按照一个月工资支付,没有超过半年按照半个月工资发经济补偿金。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