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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呢?
这样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呢? 我同学(男)是07年3月20日登记结婚的,因其没有多少钱,他哥哥主动帮他买了一套房,但只付了首付,按揭款只付了四年,还有六万多没付,购房合同是3月27日签的,房产证也是我同学一个人的名字,我同学事后以个人名义打下一张十万多(首付及装潢)的欠条给他哥哥,并在亲戚朋友的作证下,他哥哥承诺:只要我同学他们不离婚,他将永远不要这笔钱,但如果离婚了,他就要全额索要这笔欠款.不幸的是他们真的要离婚了,双方只是性格不合,男方并无过错行为,但女方坚持要分房子,并不愿共同承担那张欠条的欠款,请问这房子能分吗?怎么分?谢谢!
2011-03-31 15:15 飞常好(安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03日 16时20分
1、房屋是在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兄长的赠与是附条件的赠与,当条件不成立时,可以撤销;
3、兄长可以向法院起诉,要么归还房子,要么归还购房款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1-03-31 15:18
你同学怎么不来问
3 110网律师  2011-03-31 15:19
1 房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2 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女方也应该分担
4   2011-04-02 20:58
你同学怎么不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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