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王某用其弟的死亡赔偿金在本单位集资,2010年将本息提出,王某称已花费掉,即该集资款已不复存在。现在其妻提出离婚,称该集资款在王某手中存放,双方各执一词,但均无相应证据提供。请问:该集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妻有无享受权利?谢谢!
2011-03-25 16:57 qhdazh……(山东-德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3月25日 17时10分
首先,死亡赔偿款是什么时侯取得,王某父母还在不在,死都有没有妻子儿女等等,不明胡,因此,无法判断该赔偿款是不是某一人所有,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
其次,既使是在该女的与王某婚后取得,也不存在王某妻子有份的问题。死亡款项又不是死者的遗产,不存在婚后共同继承的问题。
第三,从情理上来说,这个女的不该分丈夫死支弟弟的赔偿款,因为,这个款项,以后修坟,扫墓需要开支的。
个人意见,供参考。
其次,既使是在该女的与王某婚后取得,也不存在王某妻子有份的问题。死亡款项又不是死者的遗产,不存在婚后共同继承的问题。
第三,从情理上来说,这个女的不该分丈夫死支弟弟的赔偿款,因为,这个款项,以后修坟,扫墓需要开支的。
个人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