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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其间单位不给交保险,全部让个人来承担,我应怎么去解决?
产假其间单位不给交保险,全部让个人来承担,我应怎么去解决? 公司有规定说到公司工作半年后才可以给交保险,一个月试用期过后每月公司会给200元说是叫做保险补助的钱,但得到半年后才给交五险,我正好在够半年期限时怀孕了,可是我的保险也没连续交够十个月呀,因此就享受不到那五个月的社平工资,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来承担呢?(公司这么做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我应怎么办呀,我现在怀孕7个多月了,眼看就要休息了)
2011-03-25 09:56 oIf4370(辽宁-沈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25 09:56
去劳动局投诉求助
2 杨振夏律师  2011-03-25 09:58
你可以安心休产假,等上班后,或者你不愿在贵公司做时,可以要求贵公司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1-03-25 10:01
公司的做法完全不合法,建议去社保中心投诉!
4 110网律师  2011-03-25 10:14
1、公司规定工作半年后才交保险不合法,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交保险。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工资不受影响。如有克扣,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赵莉莹律师  2011-03-25 11:05
社保中心投诉
6 石莉律师  2011-03-26 11:52
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有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之法定义务,你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正常发放,休假后如想与公司解除合同,你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想继续在公司工作,应与公司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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