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社保中单位部分的一半应由个人承担吗? 本人2011年2月17日离职,公司从2.9日开始上班,那么应出勤为2.9至2.17(实际出勤8天)。
问题一:
2.2、2.3、2.4日三天法定日,应该发放工资吗?也就是说本月工资结算时是按8天核算还是按11天核算呢?
公司说“离职的人是按实际出勤的天数算工资”的解释是否合理呢?
问题二:
2月份社保,公司要求单位部分的一半要由个人承担,也不知是否合理。
本人在武汉,不知是否是当地有相关政策,对于以上问题存在疑虑。
问题一:
2.2、2.3、2.4日三天法定日,应该发放工资吗?也就是说本月工资结算时是按8天核算还是按11天核算呢?
公司说“离职的人是按实际出勤的天数算工资”的解释是否合理呢?
问题二:
2月份社保,公司要求单位部分的一半要由个人承担,也不知是否合理。
本人在武汉,不知是否是当地有相关政策,对于以上问题存在疑虑。
2011-03-22 14:11 valoga……(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22 14:28
你好,你的2月份工资应该是按11天来计算的,并且公司要求单位承担社保部分的一半要由个人承担,也是不合理的。
2 110网律师 2011-03-22 16:37
社会保险中的养老、医疗及失业保险是由单位与个人共同缴纳。
3 110网律师 2011-03-22 21:36
的2月份工资应该是按11天来计算的,并且公司要求单位承担社保部分的一半要由个人承担,也是不合理的。
4 110网律师 2011-03-26 10:21
你的2月份工资应该是按11天来计算的,并且公司要求单位承担社保部分的一半要由个人承担,也是不合理的。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武汉张辉律师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