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17与企业签署了劳动合同,6.16-17期间在北京参加培训 今年6.17与企业签署了劳动合同,6.16-17期间在北京参加培训。hr承诺培训住宿费用,交通费用以及每日餐补给予报销。可是18日回天津上班第一天早上早退,下午迟到,企业告知要开除我。不报销任何培训期间产生的费用,不知道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
2015-06-19 20:09 ask201……(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齐志龙律师 2015-06-19 21:08
可以投诉或仲裁
2 宋超律师 2015-06-19 22:27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杨华律师 2015-06-19 23:24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
在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14年 差一年交完社会保险费用 死后尚未和公司(私营股份制企业)终止劳动合同 请
1个回复我和北京某企业在2009年签了劳动合同,当时签的时候注明了落户口需要交10万违约金
10个回复本人和国有企业签了5年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期间单位私自更改劳动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我不愿意,而且我现在已
4个回复绩效不合格,公司给安排了培训拒绝参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3个回复戒毒期间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2个回复企业改制期间原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4个回复第一份合同五年刚满,期间参加过两次技能培训,企业共报销六千元
0个回复我没有和所在企业签署劳动合同,同时上班期间没有考勤表,工资单这些证物
2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