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书的问题 您好!
我和前夫于2001年离婚。婚后小孩一直由我抚养,男方也没有支付抚养费。现因我准备再婚,前夫提出不允许我再带儿子,要求由他抚养小孩,并且也不需要我支付任何费用。我提出和他重新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签订一份协议,要求进行公正。但是前夫同意签订协议,不同意公正。我想问,我们的这种协议不经过公正具有法律效益吗?
我和前夫于2001年离婚。婚后小孩一直由我抚养,男方也没有支付抚养费。现因我准备再婚,前夫提出不允许我再带儿子,要求由他抚养小孩,并且也不需要我支付任何费用。我提出和他重新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签订一份协议,要求进行公正。但是前夫同意签订协议,不同意公正。我想问,我们的这种协议不经过公正具有法律效益吗?
2009-06-08 22:45 kzq(湖北-武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6月09日 10时01分
协议只要不违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是合法有效的,不需要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