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请问签定这样的借款合同而没有写借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请问签定这样的借款合同而没有写借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朋友购买住房,双方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其中合同条款规定: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将约定的购房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收到购房款后,在本合同上签字,并立即将房产手续交到乙方手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就意味着甲方已经全额收到购房款,买卖合同立即生效。
请请问签定这样的借款合同而没有写借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2009-06-07 05:19 jlthx0……(吉林-长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6月08日 09时25分
  该条内容可以证明合同签订时乙方将钱款交付给甲方。
2 滕月辉律师  2009-06-07 11:13
这个并不能完全证明已付款或对方已收到款,最好再写个收据,或者走资金监管。
3 110网律师  2009-06-07 13:14
你所述内容不详,借款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是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故建议详细陈述案情,或将相关合同材料当面向律师咨询,以但律师对合同审查后给予准确答复。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