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费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顺义区的居民,我们小区物业很差,但是物业以种种理由要求我们交纳物业费用。大多数居民拒绝缴纳,然后物业把我们起诉到法院,在法庭上,我们提出了他们的物业没有经过我们聘任、垃圾桶破旧无盖、还有房子漏雨等问题。物业回答是,他们是政府指派的,不需要业主选举;他们是三级资质对垃圾桶没有要求;房子漏雨他们申请不下资金。他们承认自己是三级资质,就应该没有资格服务我们这么大的小区,但是他们还在干呢。而且说我们享受了实施服务必须交钱。法院也打电话催着交钱。(此现象不是我一家)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1-03-16 09:02 顺义(北京-大兴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1-03-16 09:02
已经回答过您了
2 李同红律师 2011-03-16 09:03
可经全体业主推举代表人参与诉讼。
3 孙新律师 2011-03-16 09:30
积极应诉。
4 孙新律师 2011-03-16 09:52
物业委员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产生,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5 朱孟喜律师 2011-03-16 11:07
1 政府纸牌物业公司 是违法的
2 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不适当 不完全 可以拒付物业费
3 被起诉 可以选举1--3人应诉 建议找律师维权 会更好
2 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不适当 不完全 可以拒付物业费
3 被起诉 可以选举1--3人应诉 建议找律师维权 会更好
6 谷友军律师 2011-03-16 16:45
政府指派物业违法,可委托律师诉讼解决。
7 付玉阁律师 2011-03-16 17:45
政府不能指派的,否则违法。合同履行不彻底、质量标准不达标当然可以拒付物业费。对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