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现分公司不赔偿我在其他分公司的经济赔偿 我前后在一总公司的三间分公司上班,现在这分公司因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只向我支付现在这分公司期间的经济赔偿,不支付前两分公司的经济赔偿,原因是现在这分公司要我出示以前的劳动合同,我都是连续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以前的劳动合同因为没有保留,请问一定要出示劳动合同吗?另外公司内部是建立有员工个人信息档案的。
2011-03-16 08:54 aluosh……(贵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16 09:01
可以仲裁要求,适用举证倒置规则。
2 陈晓云律师 2011-03-16 09:01
1、应该支付前两分公司的经济补偿。
2、你有合同以外的证据表明在前两公司工作,不必出示劳动合同。
2、你有合同以外的证据表明在前两公司工作,不必出示劳动合同。
3 胡爱军律师 2011-03-16 09:10
你只要能够提供出,在以前两分公司工作的证据,应当支付在前两分公司工作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