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违约,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比较合理 我们五月份因工作到长沙租了一套两房两厅的房子,当时签订的租房合同是一年,房租是一千元一个月,一个季度一交,押金是两千元(当时是由于房子里面东西较多,所以收了那么多押金)。我们已经支付了两个季度的房租,现在只住了五个月,由于现在增加了人,房子不够住了,我们想退房,但是房东不肯退还押金给我们!合同上面没有注明中途退房应该赔偿之内的,请问房东的做法合理吗?如果不合理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2008-09-22 21:33 yl1231……(浙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09-23 09:59
押金的用途是担保房子还是里面的东西,要明确
2 110网律师 2008-09-22 21:37
房东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对你而言最好是协商处理。
3 陈新明律师 2008-09-30 12:28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