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好租房合同后没有住,但想退房,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本月7号我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拿了钥匙,也付了一年5500的房租,但合同写的是从15号起才生效。昨天去打扫房子时发现厕所、厨房等好多设施都是坏的,当时因为认识户主,相信她也就没有试。昨天房东说她一直就是那么凑活的用着,她觉得能用所以就没有告诉我。我想退房不住,房主就说愿意修好那些设施,否则不住就扣违约金。但我宁愿付违约金也不想再住,对房子很是失望。
房主看样子一分钱都不愿退给我,合同并没有写明付多少违约金,只写着“不得违约”,这样的话我该付多少违约金呢?(房东不愿和我谈违约金的问题,非得让我住他的房子,一问他到底要多少违约金他就挂电话)
房主看样子一分钱都不愿退给我,合同并没有写明付多少违约金,只写着“不得违约”,这样的话我该付多少违约金呢?(房东不愿和我谈违约金的问题,非得让我住他的房子,一问他到底要多少违约金他就挂电话)
2010-04-09 09:04 426659……(山西-朔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04-09 14:02
答;合同没有生效,你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就是了,不需要承担违约金。如果你恶意磋商给房主造成直接损失,你是需要赔偿的。
2 孙新律师 2010-04-09 11:18
根据实际损失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