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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解除交违约金的问题
聘用合同解除交违约金的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今年与一家事业单位签署了聘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工作一段时间后想离职,提前30天告知单位要求我赔偿违约金合理吗?我在服务协议期间内。
2015-06-04 16:26 lv0721(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6-04 16:31
当然不合理了。
2 徐卫东律师  2015-06-04 16:32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3 孙新律师  2015-06-04 16:32
不用赔偿,书面提出30可以离职。
4 孙新律师  2015-06-04 16:34
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5 李建成律师  2015-06-04 16:41
要看合同的内容才能判断
6 赵剑律师  2015-06-04 17:30
您好,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7 怀向阳律师  2015-06-04 18:06
你好,如果没有专业技术培训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约定无效,不用支付违约金
8 赵江涛律师  2015-06-04 18:41
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9 孙新律师  2015-06-04 18:52
一般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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