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权这样做吗 政府把抚贫工程项目已卖给当地开发商,现在又以国家建设需要为名要求我们家出让宅基地,并扬言如果不同意合作,他们就让建筑所占用的砖,沙,机器把我们家围起来,并日后自家盖房不供水,他们这样做,并没有出具任何文件或说明,请问他们这种行为是不是已经构成了扰民和侵权?
补充:我们是农村老宅基,在宅基地周边的集休土地上有羊圈,猪圈,和栽种的一些果树,若政府强行占用这些土地,(国家建设需要的幌子)他们需要出示什么样的证据,我们又可以得到哪些合法权利的补偿?若是没有上级的条例和文件,我们有没有权利不让他们占用?
补充:我们是农村老宅基,在宅基地周边的集休土地上有羊圈,猪圈,和栽种的一些果树,若政府强行占用这些土地,(国家建设需要的幌子)他们需要出示什么样的证据,我们又可以得到哪些合法权利的补偿?若是没有上级的条例和文件,我们有没有权利不让他们占用?
2011-03-13 14:42 ~飘飘~(河南-洛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3月13日 14时50分
无论进行什么样的项目,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的,政府都必须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一般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省政府的审批文件后,当地人民政府应该予以公示并给被占地农民合法补偿,补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