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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纠纷
租赁纠纷 我租的一个铺面有2年多了,之前也未签订合同,房租都是一年一年交的,今年2月底刚好到期。3月3日,房东他侄子口头说房东已经把房子转手给他了,他不打算在租给我,要我3月10号前搬走,我20万的货物在这么短的时间根本没法搬,现在也没有找到地方,房东的做法是否合理?在租房期间我还帮房东加盖了一间瓦棚,如果要我搬走我是否可以向房东索要损失费,有哪些损失费需要房东承担的吗?
2011-03-07 21:02 小龙旋风(广西)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潘学平律师  电话:13737216352  2011-03-08 00:15
你可以要求多给时间给你准备搬东西。
2 陈晓云律师  2011-03-07 21:05
没签合同属于不定期,双方都可解除解决,但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
3 谷友军律师  2011-03-07 21:32
属不定期租赁,在合理期间进行通知后,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
你加盖的瓦棚可以向房东要求折价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1-03-07 21:47
1、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出租方可以随时要求终止租赁,但需要给承租人必要的时间搬出。
2、关于扩建费用,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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