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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上班后的待遇
工伤职工,上班后的待遇 我2008年底出车祸,属工伤定为8级。2009年8月单位让我上班,待遇和原来一样,发组长工资,只是比以前少了外出补助。现在单位通知我,我的工资由组长工资变为普通员工工资,再给300元补助。我想知道单位这样做对吗?还有我的合同明年到期,单位可以辞退我吗,谢谢
2011-03-07 15:59 官修君(北京-顺义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3-07 16:03
多给了三百块,你觉得不对可以还给单位。
不可以。
2 李同红律师  2011-03-07 16:17
如果单位并没有降低工资标准,则单位的做法没有违法
合同到期你还在工伤治疗期的话,单位不能辞退你。
3 孙新律师  2011-03-07 16:27
单位并没有降低工资标准,不违法的,合同到期如果还在工伤治疗期,单位则是不能辞退您的。
4   2011-03-07 17:29
合同到期你还在工伤治疗期的话单位不能辞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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