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签合同,然后拿到应有的赔偿? 10年9月19号来的公司,到现在3月4号公司才要求和我签合同,也没有交保险给我,我是湖北武汉的,工资都是每月的10号发的,这个公司没信用,我不想继续工作了想离职,但是现在公司又要我签合同,我怎么可以给一个合理的答复不签,必须要10号后才能说不签然后离职,不然这个公司就会为难我并想办法扣我的钱!所以我希望拿到工资和保险,还有公司应该给我的补偿呢?谢谢!
2011-03-05 17:52 TZXX(上海-徐汇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5 18:41
委托专业人士办理
2 110网律师 2011-03-05 19:41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费。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向公司主张权利。
3 李军律师 2011-03-06 21:58
你的权利在于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
在职的情况下,可以提出以上权利并依法维权.
在职的情况下,可以提出以上权利并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