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私人写的房屋转让手续有没有法律效益 原本一个楼房加上一个民事房,都是我爸付的款,但是我爸不懂法,当时都写得我姐的名字,现在要不出来了,我姐只写了一张单子,楼房和民事房,都由我爸付款,所以权属于我爸,但是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益,因为没有公证。。
2011-03-04 17:34 pMd8338(山东-威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5 17:14
有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也就是说,你姐作为房产证登记的所有权人有权处分,他人以市价从你姐手中购买就可以取得产权。
也就是说,不能防止你姐卖掉该楼房和门市房。
建议,以你姐写的单子为依据,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请求法院判决该房产和门市房归你爸所有,依据法院判决到房管局变更所有权人登记。
也就是说,你姐作为房产证登记的所有权人有权处分,他人以市价从你姐手中购买就可以取得产权。
也就是说,不能防止你姐卖掉该楼房和门市房。
建议,以你姐写的单子为依据,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请求法院判决该房产和门市房归你爸所有,依据法院判决到房管局变更所有权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