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自动离职嘛?还能否劳动仲裁? 2009年9月到某公司供职至今,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四金按时缴),年前因年终奖问题与公司闹矛盾,2011.2.28最终与公司达成一致,支付我1.5w元年终奖,并承诺3.4号前付清(口头协议)。当时我和老板说这段时间就不去上班了,他也口头答应。可今天上午(3.4号)给公司打电话索要那1.5w年终奖,公司说没钱,等有钱的时候给,还说,我一周没有去公司上班,属于自动离职。我是不是钻他们圈套了?
我没有递交过辞职报告,所有关系还在公司。
请问:
1,我属于自动离职吗?(公司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几天不上班属自动离职)
2,那1.5w元还能要回来不
3,我还能不能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提出11个月的工资双倍赔偿。
谢谢!
我没有递交过辞职报告,所有关系还在公司。
请问:
1,我属于自动离职吗?(公司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几天不上班属自动离职)
2,那1.5w元还能要回来不
3,我还能不能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提出11个月的工资双倍赔偿。
谢谢!
2011-03-04 17:04 honda_……(上海-长宁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4 17:13
你好,可以立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1-03-04 17:19
可以要求支付1。5万和11月的双倍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1-03-04 17:26
你好!
你可以要回1.5万元,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签劳动合同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可以来电详谈。
你可以要回1.5万元,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签劳动合同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可以来电详谈。
4 戎双双律师 2011-03-04 17:34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来看,年终奖属于职工应得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属于违法行为,2月28日你和单位之间达成协议,单位允诺了支付期限。对于你在单位支付年终奖之前的不予参加工作的行为,与“旷工”性质不同,是基于单位违法行为并取得单位同意的行为,因此,你和单位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单位自你入职后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要求其另外支付11个月的工资。
至于年终奖本身属于你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仍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
单位自你入职后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要求其另外支付11个月的工资。
至于年终奖本身属于你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仍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
5 110网律师 2011-03-06 09:48
1、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老板答应你这段时间不去上班,则不属于自动离职;否则属于自动离职。
2、也要举证。
3、可以主张。
2、也要举证。
3、可以主张。
6 110网律师 2011-03-06 10:36
1、公司可以你擅自旷工为由辞退你。
2、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公司答应支付你1.5万元年终奖,则该款你要回的可能性渺茫。
3、双倍工资有一年的时效,单位本应支付你2010年9月之前的双倍工资,但考虑到一年的时效,如果你现在就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你仅能要求2010年3月-2010年9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你2011年5月申请仲裁的话,你仅能要求2010年5月-2010年9月的双倍工资,以此类推。
2、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公司答应支付你1.5万元年终奖,则该款你要回的可能性渺茫。
3、双倍工资有一年的时效,单位本应支付你2010年9月之前的双倍工资,但考虑到一年的时效,如果你现在就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你仅能要求2010年3月-2010年9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你2011年5月申请仲裁的话,你仅能要求2010年5月-2010年9月的双倍工资,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