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看了一套二手房,已经支付两万定金,现在因为临近高架桥受不了每天不间断的噪音不想买了
看了一套二手房,已经支付两万定金,现在因为临近高架桥受不了每天不间断的噪音不想买了 看了一套二手房,已经支付两万定金,现在因为临近高架桥受不了每天不间断的噪音不想买了,我们准备不要两万定金了,卖方当时是他儿子签字,不是产权人本人,后面产权人也补签了,是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卖房说要追讨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法律会支持吗?急问,,在线等。。。
业主不同意收取定金后解除合同,想起诉我们赔偿违约金百分之十,或者再私下赔偿她三万,如果我们就此时不理睬,也不追要定金的话,会不会几个月或者更久后在向我们追讨违约金或者违约滞纳金之类的,另外合同没解除他们是否可以继续买这个房子,谢谢
2015-05-22 13:44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5-22 13:45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 都燕果律师  2015-05-22 13:47
定金条款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5-05-22 15:07
你好,不会承担违约责任。可起诉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4 何青超律师  2015-05-22 15:09
多心了。
5 沈辉律师  2015-05-22 15:13
您好,双方有合同的话,按合同的规定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