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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套二手房,已经支付两万定金,现在因为临近高架桥受不了每天不间断的噪音不想买了
看了一套二手房,已经支付两万定金,现在因为临近高架桥受不了每天不间断的噪音不想买了 看了一套二手房,已经支付两万定金,现在因为临近高架桥受不了每天不间断的噪音不想买了,我们准备不要两万定金了,卖方当时是他儿子签字,不是产权人本人,后面产权人也补签了,是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卖房说要追讨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法律会支持吗?急问,,在线等。。。
2015-05-21 17:34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05-21 21:55
您好,违约金与定金只能主张其一。
2 何青超律师  2015-05-21 17:46
按合同约定,一般没收定金后无权再主张违约金。
3 110网律师  2015-05-21 19:16
你好,你好,产权人补签后合同有效,合同生效后,乙方违反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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