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参保咨询 公司现没有给员工上社会保险,而是以现金的形势发给每个员工工资中。公司现在要求每个员工写个说明,说明中写到由于个人原因未能提供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导致公司不能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以此来证明公司每个月都给了保险的福利,请问这种做法有法律依据吗?员工起诉的话,公司能将些说明来证明已经给了保险吗?
2009-05-21 12:12 ailiya(北京-海淀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09年05月21日 12时19分
公司的做法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这样规避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 祝永根律师 2009-05-21 13:43
你好!
公司的做法是不对的,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公司的做法是不对的,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3 赵江涛律师 2009-05-21 14:46
没有法律依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孙新律师 2009-05-21 20:32
没有法律依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 孙新律师 2009-05-22 19:24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