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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类咨询
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类咨询 我们是国企单位外聘员工,单位指给我们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当询问住房公积金时,人事处相关人员解释说,三险是国家强制必须缴纳的,其他的在条款中写的是“应交纳”而非必须缴纳,所以一直未交,请问这样解释是否合法?另外,我们的年终奖金确拖欠严重,请问这是否构成拖欠工资?签署的合同公司全部收回,个人不得保管,且合同内只写明基本工资(是按国家规定的学历定的基本工资),这样做合法吗?
2010-08-08 12:52 candy幸……(河南-郑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08 14:41
1、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应当交给劳动者一份;
2、法定假日三倍工资是硬性规定,单位做法违法;
3、拖延年终奖,构成拖欠工资;
4、单位还应当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如需维权可致电:159 3628 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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