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和孩子抚养问题 2006年买房,首付15万,男方父母给了9万,房产证为女方名字,2008年初结婚,2009年6月孩子出生后分居,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结婚期间80%的贷款及花费都由女方负担,无存款,现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并用去单位找领导等方法闹事,女方现希望向法院提出离婚
问题1,关于房产问题,女方是不是需要还给男方9万元,是否可以用抚养费抵呢?
问题2,结婚后,女方父母拿出6万元偿还贷款,这部分是否算做共同债务呢?
问题3,男方在结婚期间偿还房子贷款的部分,女方是否需要还给男方?
问题1,关于房产问题,女方是不是需要还给男方9万元,是否可以用抚养费抵呢?
问题2,结婚后,女方父母拿出6万元偿还贷款,这部分是否算做共同债务呢?
问题3,男方在结婚期间偿还房子贷款的部分,女方是否需要还给男方?
2011-03-02 20:17 shanjh……(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03月02日 20时34分
1、如不是赠与应还9万,达成协议可以充抵;
2、房屋为个人财产,6万只能算个人债务;
3、需要。
2、房屋为个人财产,6万只能算个人债务;
3、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