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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让房产
关于转让房产 律师您好,在我父亲的单位有一套享受单位福利的房子,在几年前交款建房的时候,因家里经济不支持,父亲以一万元的价格将房子意思性的转让给了朋友,并且之间签订了一份合约,但是单位的房子五年内不能转让房产证,所以现在房子任然在我父亲的名下。今年要交房了,父亲得知那个地段的房子可以卖到比较高的价格,并且享受了这套房子的福利后今后再也不能再次享受单位有福利的房子,父亲就想跟朋友协商是否私下能再赔偿我父亲一些钱,但是朋友翻脸,并把我父亲告上了法院,这件事情弄得父亲焦头烂额甚是憔悴,我想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会受理诉讼?父亲是否有可能拿回房子,如果是,要赔偿给对方多少金额的违约金?
2011-02-26 22:58 shenbi……(广西-南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潘学平律师  电话:13737216352  2011-02-27 11:45
法院会受理,不过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2 陈晓云律师  2011-02-26 23:13
1、法院会受理。
2、你家可试着以显失公平要求撤销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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