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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违约金及佣金问题
二手房违约金及佣金问题 前不久我在中海康城看上一套2房,当时由于心急没注意到房子的阳台对着的是一条臭水沟,也就是排污的。当时我女朋友也不在,我呢就一时心切叫中介把业主叫下来谈了下。最终同意以65w的价格够买那套房子,并承担所有佣金及税费。当时就签订了“物业购买合同”,中介说就是三方合同,是和业主还有中介签的。
中介合同上写明“如买房不买了,视为违约,需缴纳买房和买房的佣金”。
还签订了“佣金合同”,这是和中介签的。
佣金合同上写明“买房在签订按揭协议的时候交付佣金”,“买卖方任何一方违约蒋赔付房款的10%的违约金”。
同时付给业主1w元的定金,业主写了个收据给我。
今天我女朋友出差回来,她去看了房子,发现后面的臭水沟,觉得环境不好,就不想买了。
我想咨询下,我这种情况不买房子了的话,我是否还得算违约要缴纳佣金?还有我已经交了定金了,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2009-05-16 17:03 tj7798……(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捷峰律师  2009-05-16 17:15
你如果不买房子的话,当然算违约。根据合同的约定,肯定要付佣金。
至于定金和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能由对方选择一项,由于违约金明显比定金要高,对方肯定会选择违约金的,但是定金应当归还。
2 110网律师  2009-05-16 21:38
算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3 倪振杨律师  2009-05-17 09:12
按合同约定办里!但要不支付违约金,要不没收定金,只能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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