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 2005年协议离婚,离婚四天又和好,以后一直在一起生活,女儿、朋友、同事、父母都不知道离婚。没有办理复婚。离婚时,因为一时赌气,除了一套房子我什么都没有要,他分得一套新房、一个门市、及其所有的存款财产股票保险等。2009年发现他和我生活的同时还和另外一女人同居,感情再次破裂。这次我能要求重新分配财产吗?或者只要求把分给他的那套房子给女儿,可以吗?
2011-02-26 16:37 无奈之人12……(河北-邯郸)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2-26 16:54
不能要求分割的
2 110网律师 2011-02-26 18:03
同居期间的财产是一般共同所有,按份分割
3 李同红律师 2011-02-26 23:32
同居期间的财产是一般共同所有,按份分割。
4 陈晓云律师 2011-02-27 09:44
不能要求重新分配财产了,但如同居期间有新取得财产的,可要求分配。
5 孙新律师 2011-03-02 12:37
对以前已经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要求再次重新分割,但对于你们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