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居创业的财产分割 事情是这样的,我跟男朋友经双方父母同意订婚后出来一起做点小生意。从找店面,然后开店还一起借了钱,营业后赚了钱就先还掉了,在一起同居2年多了,现在一方说性格不合,要分手,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吗?或是在一起时的共同财富半分?再补充一点,现在这个店已经注销了,就是无证经营的。
2011-02-19 20:35 小小liux……(浙江-温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20 10:35
你们属同居关系,分开不存在赔偿问题,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原则上每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