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纠纷用手将他人脸部和脖子抓伤经鉴定不构成轻微伤。打人者已被行政处罚200元 因琐事纠纷用手将他人脸部和脖子抓伤经鉴定不构成轻微伤。打人者已被行政处罚200元。受害者要怎样才能讨回医药费误工费
2015-05-07 20:42 ask201……(福建-厦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厦门叶律师 2015-05-08 09:10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5-05-08 09:14
协商不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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