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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公司给上保险要重新签订合同,有理由不签吗?
合同期内,公司给上保险要重新签订合同,有理由不签吗? 我现在处于劳动合同期内,2011年10月合同到期。公司说2011年2月份给上保险让我从2011年2月1日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前签的合同从我档案里撤出来,请问我有什么理由可以不签这个新合同?如果签了,是不是2009年10月到现在的保险,公司就有理由不给补了?养老保险跨年后公司可以补交吗?
2011-02-21 15:36 小希vivi(河北-保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2月21日 15时49分
可以不签,公司应该给你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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