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超过一年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提出离职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吗? 赔偿的期限是多少?11个月吗
2011-02-21 15:27 找到乐土(广东-东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蒋彩侠律师 电话:15832651771 2011-02-21 15:32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庄晓玲律师 2011-02-21 15:29
从实践来看,你的情况可能还会少一些。
3 罗远水律师 2011-02-21 15:38
最多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
4 吴小庆律师 2011-02-21 20:07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5 110网律师 2011-02-22 15:34
可以要求12个月的双倍工资。
6 李翠英律师 2011-02-23 09:21
工作满一个月后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最少也要支持11个月。建议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尽早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买社保的,还可要求补偿,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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